Thursday, 24 March 2016

點解係大陸審?


「堡獅龍」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去年在清水灣寓所被綁架涉及贖金二千八百萬元,轟動一時。八名被告三月二十四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六人被控綁架罪,兩人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八人全部認罪。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也披露了更多案情不過這些內容除了作為茶餘飯後的話題亦無甚特別之處問題是雖然八名被告在大陸被捕也被押上庭認了罪,但為何是在大陸審案判刑呢?

根據《基本法》第八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審判權。」而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香港的「法律」、法例」,指的是「在香港施行的、在香港具有立法效力的、實施範圍擴及香港的或適用於香港的法律、法例。」

在羅君兒案中,受害人是香港永久居民,案發地點在香港境內,涉及贖金是港元,而大部分贖金及被劫財物在香港境內尋回。涉案的八名疑犯不但非法入境香港,也觸犯了香港的綁架罪。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一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四十二條觸犯綁架罪「可處終身監禁」。

然而,根據深圳市檢察院披露的案情,去年三月底,被告人猶敦魁,在深圳市糾集王譽錕、熊登輝、張襖江、王立波、毛小兵、鄭興旺人,密謀到香港綁架勒索。日,猶敦魁等六人從羅湖偷渡來港先行到達的鄭興旺匯合。四月二十五日凌晨,猶敦魁等人翻牆進入大宅,劫走價值二百萬元手錶、首飾等物品後,將羅君兒帶

五月三晚上十時許,鄭興旺在香港口岸被香港警方截獲。隨後,大陸警方分別在深圳市、東莞市、惠州市惠東縣和貴州省甕安縣等地,將其他犯罪嫌疑人陸續抓獲。警方在深圳梧桐山和香港飛鵝山中找回了部分贓款以及被搶首飾。

大陸的控方認為,猶敦魁、王譽錕、熊登輝、張襖江、王立波、毛小兵為勒索財物綁架他人,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問題是,他們首先是觸犯了大陸的偷渡罪,但又為何不予以控訴呢?

再者,除了鄭興旺在香港口岸被香港警方截獲,香港警方非法禁錮以換取贖金罪,明年二月在本港高等法院開審,其他各人又會否移交香港執法部門處理呢?

至於綁架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指明:「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此外,《刑法》第七條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問題是,「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條文又是否屬於「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呢?假如第六條適用的話深圳法院這場審訊又是否違法呢?如果是根據第七條,那麼,大陸又是否視香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地方呢?


曾偉強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Wednesday, 23 March 2016

情緒上的抵觸


將一切「上層建築」的問題,歸因於「經濟基礎」的問題,就是共產黨的本色。因此,中共認為香港必須堅定不移發展經濟,而且是要在大陸的計劃經濟指導下發展,從而消除「政治上的干預」。至於甚麼情緒不情緒,完全不在考慮之列,因為香港「必須認真貫徹黨中央戰略決策和部署」(「十三五」規劃指導思想)。

大陸三月十七日正式公布「十三五」規劃綱要,並且設有題為「支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的專章,強調「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雖然,有人為專章雀躍萬分,但五年規劃內設港澳專章,其實並非新事物。剛過去的「十二五」規劃,也設有題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專章。當時是這樣說的:「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支持香港、澳門充分發揮優勢,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兩個專章的用詞,有了微妙的變化。例如「十三五」用了「全面準確貫徹」、「長期繁榮穩定發展」、「地位和功能」等,也加進了「推進民主、促進和諧」的口號。而「十二五」專章中提及的「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一句,在「十三五」專章中消失了。不知這些改變,又說明甚麼呢?

梁特三月二十一日出席明報「香港新機會 ── 十三五規劃的挑戰」高峰論壇開幕禮致辭時表示,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與內地的社會關係愈來愈密切,因此,香港人更加應該重視國家的「十三五」規劃。但同時指出,在「落實『十三五』規劃下各個關於香港的政策措施……的過程當中,香港內部可能出現一些情緒上的抵觸及政治上的干預。」

「情緒上的抵觸」一語,實在可圈可點。雖然梁特沒有解釋所指為何,但觀乎過去三年多,社會不斷撕裂,民情持續高漲,港陸矛盾激化,本土意識抬頭,任誰也會有點「情緒」,自不待言。而更為重要的是,梁特此言,並非旨在安撫民情,穩定人心,而是預告未來的發展,極可能朝港人不情不願的方向走,而且是被大陸牽着鼻子走。因為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已被給定了「地位和功能」。

梁特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傳媒問到何謂「政治上的干預」時表示,「過去有很多的,一些計劃,無論是一些工程也好,或者是一些經濟發展方面的問題也好,在香港是遇到一些泛政治化的阻力。」由此觀之,梁特口中的政治干預所指為何,不言而喻。

配合國家發展,本來無可厚非,但問題是,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和大陸,兩種制度,兩個市場,兩個獨立經濟體,不應該出現誰規劃誰的情況。如果真的要「實事求是,務實地看待香港和國家、香港和內地之間的關係。」便不應亦絕不能以「一國」壓倒「兩制」。現實是,香港面對的「政治干預」,並非來自內部。

以「五年計劃」的形式發展經,並非大陸所獨有。上世紀三十年代,蘇聯建立了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史達林提出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二年國民經濟計劃,標誌着「五年計劃」的誕生。中共國從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跟從「老大哥」推行第一個「五年計劃」。二○○六年「十一五」起改稱「五年規劃」,但卻無改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本質。

假如中共真的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便壓根兒不應將香港納入「五年規劃」。因為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不是大陸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將香港納入「五年規劃」,又是否違背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大略?香港人,你懂的!


曾偉強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