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9 October 2015

「鉛」疑未解

坊間傳聞,業界其實一直使用含鉛焊料,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含鉛焊料燃點低所以用作焊接課程的教材故此焊接工人學成後,便順理成章慣性使用含鉛焊料。教師和教材的重要,可見一斑。

港大教育學院出了一位政治絕對正確但卻狂妄自大,對學術研究「認知不足」的副教授,對於香港的教育界和香港的下一代,其禍害不下於天天喝「鉛水」。

話說回來民主黨「鉛爆」後特府七月十三日宣布成立由水務署副署長擔任主席的聯合專責小組,調查「鉛水」事件,但在小組成員名單仍公布之際,梁特七月十四日便已率先公布初步結論,「就是水喉的接駁位用了一些含鉛的燒焊物,造成食水含鉛量超過世衞標準,這個可能性最高。」

專責小組九月二十五日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認為啟晴和葵聯第二期食水含鉛量超標,是因為錫焊接物料含鉛;並表示銅合金水喉裝置雖然會釋出鉛,但不會令食水含鉛量超標。

房委會七月二十四日亦成立「公屋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並於十月六日公布中期檢討報告,亦完全配合梁特的說法,認定含鉛焊料便是「鉛凶」。問題是,專責小組和檢討委員會,到底是要找出真相,還是要隱藏真相?

根據檢討委員會的中期報告,直到目前為止,檢討委員會共舉行了八次會議,討論相關文件至於實地考察科學鑑證卻一概欠奉報告亦似乎預設前提,集中討論含鉛焊料。

例如:「(第三次會議)房屋署告知委員,房委會的建築合約中沒有訂定對採購水管焊接物料的程序的要求。總承建商可決定自行採購焊接物料,或交由分判商負責採購。由於在建築合約中,焊接物料只屬對成本影響輕微的雜項物料之一,因此焊接物料沒有包括在總承建商向房屋署遞交的每月付款申請內。」

「(第五次會議)房屋署告知委員,用以接合銅喉和部件的錫焊物料沒有包括在運送到地盤後要進行檢測的物料名單上。此外,各類協助房屋署地盤視察小組進行工程監測的指引,亦不包括檢測焊接位的含鉛量。」

「(第六次會議)總括來說,四個總承建商均認為,(a)由於接駁銅喉的焊料以往被視作食水供應裝置中一個微不足道的部份,因此行業內普遍對焊料含鉛的風險及其對食水品質的影響認知不足;及(b)建築行業內普遍認為,水務監督發出的供水證明書(表格WWO1005),已考慮水樣本測試結果,足以證明供水系統及食水的質素。」

不過對於供水系統中的其他部分或部件,卻沒有清楚解釋有沒有含鉛,有沒有污染食水的可能。只表示「房屋署告知委員,運送到地盤後要進行檢測的物料名單上有超過三十種,但當中並不包括水管焊接物料。」

中期報告指出,在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之前,水務監督(即水務署署長)發出供水證明書時,並沒參考世界衞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準則》。食水樣本測試,亦「沒有包括鉛或者其他重金屬、沒有發現焊接物料含鉛,以及以往對焊接物料含鉛的後果認知不足。」

問題是,假如專責小組和檢討委員會的結論正確,則梁特便要清楚解釋他的初步結論從何而來,如何得出。一個可能是政府內部一直知悉含鉛焊料的使用,導致「鉛水」的出現。所以可以在第一時間尚未定出調查人選仍未展開調查之時便已得出初步結論。

不過包括鉛等重金屬對人體有害,這是常識,但負責供水,負責水質安全的官僚,如今卻聲稱對食水安全,內含甚麼物質,均「認知不足」,這又說明甚麼呢?假如這些結論只是為了「印證」梁特的初步結論,從而推敲出來的話,則特府必須清楚交代在整件「鉛水」事件中是否有所隱瞞。


曾偉強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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