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2 November 2015

創科局的任務



一比一人型造像置於大廈天台,嚇煞途人驚動公安卻強字之曰「藝術」。這個「繽紛冬日」,甘冒魔鬼之大不諱,豎巨蛇燈飾於中環,與市民遊客共賀聖誕。這邊廂有權貴質疑沒有博士學位不能當大學副校長,那邊廂卻委任曾當大學副校長,但沒有博士學位的人出任局長。難道這些就是梁特心目中的創新?

擾攘經年的創新及科技局終於成立,但過去三年多,梁特卻始終未能給出一個實質的說法或理由,為何要設立創新及科技局。不過,從楊局長(名字不雅,姑隱其名)宣稱的工作重點來看,卻又不無啟示。

梁特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施政報告》記者會上強調:「首先要說清楚,必也正名乎,名稱叫創新及科技局』,不是創新科技局』。……創新及科技,可以是兩件事來的。」事實是,創新和科技,何止是兩回事,其實是三回事。

創新也者,即創造新的事物。《廣雅》創,始也。」新,與舊相對,《博雅》云:「初也。」創新一詞古已有之並非今天的創新用語。《魏書》便革弊創新」之語。《周書》創新改舊」之句帶有去舊立新的味道。事實是,各行各業,任何範疇,上至高端科秓,下至小販攤檔,均有創新的餘地,不應也不可能與科技掛鈎

談科技,而不說高科技,可能是因為不想「揩嘢」。然而「科技」一詞是「科學與技術」(science and technology)的簡稱,而科學與技術又是兩碼子的事,可以相互交集,亦可以互不相干。

一個「及」字,更是可圈可點,意味着「創新」是主,「科技」從之。不過,創科局的英文名稱卻沒有「科技」,正是名不正則言不順,梁特真的有必要再次為這個甚麼局「正名」一下。

梁振英十一月二十日宣布成立創科局時表示:「成立一個專職的創新及科技局,可以更好統籌和協調特區政府部門、我們一些法定機構,還有社會其他與創新及科技有關的,譬如是學校和我們的科研人才,他們的努力和工作。」

說穿了原來成立這一個局,就是負責各方的「統籌」工作。問題是,原先在同一個局內的部門溝通不足,協調不善,分拆開來,從屬兩個局,就可以改善溝通,促進協調嗎?問題的本質在於思維與心態,而不是架構與制度。一個心態上仍然停留在六七、八十年代「中間人」角色的政府,不可能跟得上今天的步伐更遑論創新。

回頭再看楊局長提出的九大工作重點,包括「再工業化」,但被問到有何實質內容時,卻表示:「很多事也要靠大家一齊合作才可,所以那些細節,當我們開始工作之後,與業界更加密切聯絡之後,便會有細節出來。」換句話說,就是沒有細節。至於其他堆砌出來的重點,更加是空洞得可以。

值得留意的是,其中一項工作重點是「研究及推動通過應用創新及科技以協助解決社會問題」。問題是到底梁特心目中的社會問題是甚麼實在耐人尋味近年,尤其是在大陸,創新一詞往往成為「改革」的代名詞。由此觀之,這個甚麼創科局,就是藉科技來進行改革。問題是要改甚麼,革甚麼。

假如廿一世紀是資訊的世代,掌握資訊的流通,掌握甚麼大數據就等於掌握了一切,甚至是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需要反思的是,科技真的讓社會更開放讓人更自由?


曾偉強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