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8 February 2012

新光四年後如何?

曾經,差不多每夜都會經過新光戲院,然而,卻從未進場看戲。人生,也許就是這麼一回事,伸手可及的東西就是輕輕的讓它擦身而過,直至快要失去,甚至已經失去,才會感到惋惜,才明白它的重要。

那些年頭,在北角英皇道上班,除了休假的日子,每天都會經過新光戲院,偶爾也會進內溜達。不知怎的,當年從沒有興起進場看戲的念頭,也許就是因為我不是粵劇迷。

縱使不是戲迷,但當新光一再傳出結業的消息時,心中又不免為之感傷。畢竟那不是一間戲院結業那麼簡單,而是一種文化的傳承強遭割裂。雖說救新光不等如救粵劇,但「香港粵劇殿堂」之名卻是得來不易。

成立於一九七二年的新光戲院,歷史不算悠久,但卻是香港僅存的大型粵劇演出場地。香港粵劇團體及曲藝藝團在新光演出更是數之不盡,其中以一九九三年「林家聲舞台藝術匯演」連演三十八場,場場滿座最為哄動。到新光戲院欣賞傳統粵劇,更成為二○○九年十一月的美國《時代雜誌》網站票選中,在二十五項「遊客不容錯過的亞洲體驗」中排名第七。

弔詭的是,二○○九年年初,新光剛逃過一次結業厄運。當時承租人獲得政府資助,以約七十萬元月租續租三年。但三年後的今天,政府卻袖手旁觀,所謂推廣粵劇,可謂口惠而實不至。眼見新光結業在即,有網民發起明日(二月十九日)圍戲院、特首和業主的「三圍行動」。

今天卻出現戲劇性發展,盛世天戲劇團與業主達成新的租賃協議,以月租百萬續租四年。這對香港粵劇界和一眾戲迷來說,實在是意料之外,驚喜之至。而在盛世天戲劇團的記者會上,劇團團創辦人李居明直斥政府漠視本土文化之不是。他說,假如這個記者會只是一個租賃協議的記者會,為何滿堂盡是港聞記者?這正正反映出新光戲院在香港人心中的地位。

較早時銅鑼灣有戲院由於名店進佔而被迫結業,我們只會為之惋歎,但新光並非一間戲院那麼簡單,它是本地梨園的象徵,絕非遙不可及的西九文化區可比。然而,戲院所在的物業,終究是私人擁有,租約期滿而面臨結業亦非首次,雖然新光戲院今天再一次逃過結業的命運,但四年後又不知會是什麼光景。

說到底,是我們這個社會過於功利,對於歷史,熟視無睹;對於文化,輕於鴻毛。歷史不僅是一幢建築物,而是在建築物發生過的事,活動過的人。而本土文化的傳承,更是千金難易。可悲亦可嘆的是我們的政府始終無動於衷。


曾偉強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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