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9 December 2012

安樂地死弔詭的愉悅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香港報章有一則令人惋惜的新聞報道。一名老翁留下遺書跳樓自殺,該老翁在遺書上說:「時光飛快轉逝,轉眼已是六十來年,期間未經風浪、無波折,只是庸碌平凡,本來平凡平活,起碼生活得自由自在,輕輕鬆鬆,不過如今年老力衰,生活無依,往後日子怎過?……與其坐困愁城,不如早些歸去……活了六十幾年,也該是時候了,即使不輕生,來日也是無多,所以我去得無牽無掛,無怨無恨,也算是另類之安樂死矣,但願政府將我殘骸與垃圾同化,亦是德政也。……為了百悲人生。--- 死人絕筆」。

同年十二月,荷蘭一宗纏訟五年、被稱為「厭世案」的案件,終於作出終極裁決,荷蘭終審法院認為純粹的「厭世」而沒有任何生理或精神上的病況,不足以要求「安樂死」,故此裁定,協助死時八十六歲的前國會議員自殺的家庭醫生非法執行「安樂死」,但沒有判處任何刑罰。根據荷蘭的《要求終止生命和協助自殺條例》(Termination of Life on Request and Assisted Suicide (Review Procedures) Act),要求執行「安樂死」的其中一個必要條件,是病人正承受着「持續而且不能忍受的痛苦」(The patient's suffering was lasting and unbearable)。  不過,條文沒有闡明那是由什麼原因引起的痛苦,也沒有界定何謂「持續而且不能忍受的痛苦」。

在電影《鐵甲再生人》(Bicentennial Man,台譯《變人》)中,經歷了二百年漫長歲月的機械人安德魯,無法忍受心愛的人逐一死去,自己卻獨存於世,寧願捨棄機械人不死之身,接受改造,變成有血有肉的真人,最後讓身體老去死去。日本電影《楢山節考》中的阿玲婆,則因為身為老人但食量和健康情況依然良好而深感內疚和不安,更以種種方式自殘,最終為了村民的整體利益,依照傳統,由兒子揹到山上待死。《論語‧憲問》有云:「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筆者一位老師生前也經常說:「到了七十歲我仍未死的話,我便要跳樓了!」老而不死,真的那麼可怕?人們求死、尋死的原因的確很複雜,但因高壽而「厭世」,是否「持續而且是不能忍受的痛苦」?

假如說思考死亡是哲學的開端,那麼,思考「安樂死」也可以說是哲學的原初命題之一。英國自十八世紀以來,視「安樂死」為「一個樂於接受且讓人平靜地和安祥地離世的方式」;在荷蘭,「安樂死」是指「應其人之要求而由他人蓄意終止其人的生命」;  也有作者把「安樂死」界定為「蓄意致死並旨在令死者受益的行為。  西方哲學和「安樂死」均源自古希臘,而在芸芸古希臘的哲人中,直接談及「安樂死」的,要算蘇格拉底(Socrates)和斯多噶學派的盧克萊修(Titus Lucretius Carus)了。

無畏待死不亦妙哉

蘇格拉底從唯心主義神學目的論的立場出發,否定自然科學的研究,認為自然界的一切,是由神創造和安排的,也只有神才能認識自然界,人類壓根兒無法也不可能洞悉自然界的一切。因此,蘇格拉底秉持「不可知論」,以「不知為不知」,有別於那些以智慧著稱的人以「不知為知」  的立場。基於死亡的終極性和必然性,人們對死亡產生了莫名的恐懼,蘇格拉底提出「不可知論」,無疑是可以消除人們的怕死心理,幫助人們建立無畏待死的態度。

從「不可知論」的立場出發,蘇格拉底認為,死不可怕,也不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或不幸,不僅不是悲哀,而且人們是可以欣然赴死的。他指出,「怕死非他,只是不智而自命為智,因其以所不知為知。沒有人知道死對人是否最好境界,而大家卻怕死,一若確知死是最壞境界。以所不知為知,不是最可耻嗎?」  在他看來,死亡是否是靈魂轉生或遷居彼界,是一個人們無法回答的問題,因為一切都仰賴神的安排。因此,對人來說,死亡是好壞尚未分曉的境界。然而,蘇格拉底始終「對死抱着樂觀的希望」,並認為「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人來說,死比生好。」  故此,他告訴人們「別把死亡當作妖魔一樣地害怕它。」  況且,死亡可以「擺脫俗累」,因而死便可能比生更好。

蘇格拉底的死亡觀充滿原始宗教色彩,既深信靈魂不滅,也否定死亡的終極性。由於他相信靈魂進入身體之前便已擁有智識,故此「學習是種回憶」,從而推論出靈魂的不死性。然而,每當靈魂進入身體伊始,便是身體開始衰敗之時;而當靈魂離開這個身體的一刻,便是人死亡的時候。弔詭的是,死亡的時候,也就是靈魂得到解放的時候,因為他認為身體是靈魂的囚牢,而且一直在污染着靈魂。故此,他認為死亡也就是「靈魂從身體那裏得到自由和分離」 。假若一旦靈魂沉淪於肉體上的快樂、欲望、悲傷或恐懼,靈魂便全部淪為身體的奴役,很快便投靠到另一個身體上,背上了一個沒完沒了的差事,就像彭妮洛佩剪斷她織的布那樣。

然而,蘇格拉底並不認為靈魂將會無止境地轉生,但只有經過哲學洗滌淨化,獲得智慧的靈魂,才可以擺脫重生之苦,與主神一起,得到永久的解脫。他指出,「如果按照正確的方法追隨了哲學,而且確實地練習了從容赴死的方法,這就是『練習死亡』的意思。」  至於未經哲學訓練的靈魂,將要經歷不好的事物,如徘徊在墳地化作野鬼,等待轉生。故此,蘇格拉底在雅典法庭上的申辯中強調,「諸位審判官,你們也要對死抱着樂觀的希望,並切記這個道理:好人無論生前死後都不至於受虧,神總是關懷他。所以,我的遭遇絕非偶然,這對我明顯得很,此刻死去,擺脫俗累,是較好的事……分手的時候到了,我去死,你們去活,誰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縱使對一般人來說,死後是好是壞是未知之數,但蘇格拉底堅信有些東西在等着死去的人們,而且等待好人的東西遠比等待壞人的東西好,  故此,他期待着死後可以與聰明並且賢良的諸神,以及已經死去但比活在世上的人更好的人士作伴,故此,他臨死也不感到悲傷,因為他深信「喝了毒藥之後,將轉往一個天樂狀態」。  正如阿波羅的天鵝,在臨死之前高唱輓歌,是因為牠們知道,好東西正在等待着牠們,是因為意識到牠們即將離開並投到神面前的歡樂。

死後如何,一般人無法知道,但在蘇格拉底看來,死亡壓根兒沒有什麼可怕可言。蘇格拉底說:「瞧,我的年紀,生命途程已經走多遠了,多麼接近於死了。」  他又說:「逃死不難,逃罪惡卻難得多,因為罪惡追人比死快。  ……告訴你們:神暗示所發生於我的好事,以死為苦境的人想錯了……大有希望我此去是好境界。死的境界二者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無知覺;或是如世俗所云,靈魂由此界遷居彼界。死者若無知覺,如睡眠無夢,死之所得不亦妙哉!……死若是如此,我認為有所得,因為死後綿綿的歲月不過一夜而已。」 

蘇格拉底把死生譬喻為「睡與醒」堪稱流傳千古的美談。他說:「醒從睡來,睡從醒來,兩者之間的過程是逐漸入睡和醒轉過來。」同樣,人生在世,上至君主,下及平民、智者詩人,難得的是堪與酣睡無夢之夜相比的晚上。因此,如若死後綿綿歲月不過一夜,實在是人們求之不得的好境界,還有什麼可怕可言?另一方面,死若是「由此界遷居彼界」,則所有亡者,包括詩人、英雄和哲學家,便都可以全在彼處,暢談辯論,豈不快哉?

蘇格拉底之所以能夠無畏待死,還有一個更重要、更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認為既然人從呱呱墜地之時起便已註定必死,則此刻去死,便可以使他免卻因韶華老去而帶來的悲苦和漸漸黝暗的日子,不僅無損而且有益於保持他留在人心中的尊嚴和光輝形象。柏拉圖在《克力同》中指出了蘇格拉底於七十歲高齡被判處死刑這個事實與他對死亡態度的關係。蘇格拉底曾對前來探監勸他逃避死亡的好友克力同平靜地說:「像我這年紀的人,因無可避免的死期來臨而苦惱悲戚,那就不成話了。 」而且他相信,當生命不能再給他什麼的時候,如果還粘着它、抱着它,只會顯得荒謬。

至於年紀與待死態度有什麼具體關係,以及老年人怕死不成話的具體原因,《克力同》中並沒有進一步的闡明,但色諾芬(Xenophon)在他的《蘇格拉底的申辯》(Apology of Socrates)中,則有這樣的描述  :「我(蘇格拉底)這一生,正直不阿,既敬畏神祇也尊重眾生,這就是我最大的滿足,也因此而感到無尚的尊嚴,和深得友人的尊重。但若延長我的壽元,我定必因年老而變得虛弱,目力衰退、聽覺失靈、學習遲緩,而且健忘。如是者,我又如何能夠繼續享受人生?或許,神在憐憫我,故而賜予我這個機會,讓我的生命,不僅在最佳的時候,也在最安然的狀況下結束。因為,假如我現在被判罪成,即意味着我獲得特權,不但以那最安樂,而且也是對友人最少困擾和傷痛的方式死去。因為人死之後,留給朋儕的,不應是乞哀告憐、備受羞辱或痛楚徹骨的回憶,而是其身健體強、精神抖擻、仁慈親切的音容,所以,我又怎麼能錯過能夠在這樣的狀態下安樂地死去的機會?這是因為,失去了這樣的機會,我將備受疾病的折騰或年老的撓擾而死亡,若淪落至此,生命只有悲愴,沒有丁點欣悅。與其卑怯地求生,我寧可一死」。蘇格拉底由始至終相信這是他死去的最佳時機,這是神的旨意,讓他釋除生活的重負,安然地死去,並因此而感到愉悅,愉悅的不僅在於對死亡的期待,也在於與死亡的遇合。

雖然蘇格拉底重視「安樂死」,但他同時深信生命的進程和死亡的時刻,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並且以士兵和囚徒作譬喻,解釋人在得到神的准許和召喚之前,不可自殺的原因。蘇格拉底認為,人們就如奉命駐守一時一地的士兵,是「被(神)安放警衞員的位置上,既不能自己釋放自己,也不許逃跑。」  故此,他認為,即使面對「死比生好」的狀況,身為哲人,也是不應該自殺的,縱使這個哲人已準備好死亡,仍得等待神的召喚,正如蘇格拉底感應到神的召喚那樣。  同時,對於蘇格拉底來說,生和死、靈魂和身體,就如痛苦和愉快般緊密地連在一起。他死前一天向探望他的朋友說:「愉快的感覺,真是個古怪的東西!它和人們習慣上稱為對立的感覺,痛苦,是如此緊密地連在一起  ……前些時候,我的腿,因為上了鎖鏈,所以很痛,現在我感到隨那痛苦而來的偷快。 」他認為生就是痛苦,因為靈魂一直被身體鎖住,猶如他的雙腿被鎖鏈鎖住;而死就是愉快,因為靈魂可以擺脫身體的羈絆,正如解了鎖的雙腿。故此,人猶如囚徒,但無論在囚是多麼的痛苦,「若離開此地(囚牢)是不正當的,就不得計較留在此地靜候死期以及其他任何悲慘遭遇,應當念念在於免行不義。」 

弔詭的是,蘇格拉底雖然認為「自我了斷是不合法的」,  因為那等於當逃兵,但他同時強調人必須「堅守崗位,不辭行險,不顧一切,不計性命安危,寧死勿辱。」  他以逃獄譬喻自殺,認為逃獄是不義的,縱可免於受刑於一時,但從此喪失了白日昂首的尊嚴,與其苟且偷安,倒不如坦然受刑赴死來得痛快愜意。故此,他認為,以自殺來逃避現實和責任是不合法的,而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了人必須安於本份,免行不義。故此,他反對不合法的自殺,即以自殺作為逃避責任的手段,而非自殺這行為本身;相反,他更為重視的是寧死勿辱、免行不義。況且,在認同「安樂死」的前提下,他對協助他死亡的獄卒非但沒有怨言,而且讚賞有嘉,在在表明該死的時候,由他人助死不僅是可以接受,而且是他所樂見的。

蘇格拉底被判刑時是七十歲,他認為是「該死」的時候。同樣,「死人」在遺書中指出,「活了六十幾年,也該是時候了」,而且是「去(死)得無牽無掛,無怨無恨」的,所以是屬於「安樂死」云云。可是,縱使兩人都自問已屆死期,但命運卻折然不同。雖然同樣自然地面對死亡,但蘇格拉底以其哲人的身分迎向死亡,深信死後更好;「死人」則得不到神的眷顧,只好自行了斷,而且那是一種逃避,所逃避的正是不好的此生,認為餘生將是坐困愁城,故已生不如死。這種行徑,蘇格拉底是不會贊同的,因為這種死法雖然是心甘情願地面對死亡,但不能確定「在下面一個世界裏找到最大祝福」。  然而,「死人」仍是死了,事實是,一般人也不會像哲人般終生練習着死亡、期待着死亡,「直接地、自動自發地為自己的瀕臨死亡及死亡作準備¬」。  問題是,當吾等心甘情願地、無怨無恨地奔向死亡的時候,除了自行了斷還有什麼選擇?

同樣是自行了斷,但荷蘭前國會議員愛德華‧波榮爾斯瑪(Edward Brongersma)比「死人」幸運得多,因為他死得更為安樂,只是協助他自殺的醫生卻不得安樂。該名醫生因為他的死而纏訟多年。在荷蘭,執行「安樂死」並非刑事行為,但為非瀕死、非絕症病人執行「安樂死」則另當別論。

一九九八年四月,當時八十六歲但仍然健康的波榮爾斯瑪,聲稱已「厭倦生命」,要求他的家庭醫生菲力普‧蘇托儒斯(Phillip Sutorius)處方為他結束生命,蘇托儒斯真的給他處方,並由波榮爾斯瑪自行了斷。原審法院法官裁定蘇托儒斯沒有違反荷蘭的《安樂死守則》,並指出「厭倦生命」意味「不能承受的痛苦」;但檢控官不服上訴。上訴期間,蘇托儒斯接受訪問時曾表示,波榮爾斯瑪已失去百分之九十五的人生價值,包括生存的意志;更透露波榮爾斯瑪曾經表示「死亡已忘記了他」,只求生命可以人道的方式完結。  案件纏訟五年,直至二○○二年十二月,荷蘭終審法院為這宗被稱為「厭世案」的案件作出終極裁決。  認為純粹的「厭世」而沒有任何生理或精神上的病況,不足以要求「安樂死」,故此裁定,蘇托儒斯非法執行「安樂死」,但沒有判處任何刑罰。

蘇格拉底認為自殺不合法,是基於違背了神的旨意,擅離職守,當了「逃兵」,所以人只有當神作出召喚,才可以離開崗位,欣然赴死。問題是,若人們一如蘇格拉底般「自知」感應到神的召喚,卻得不到安排喝鳩毒,那將如何是好?事實是,雖然自殺有如逃獄,故是不合法的,但蘇格拉底在指明人不應畏死之餘,卻沒有指明協助死亡的不合法性,相反,他不僅欣然赴死,也對行刑的獄卒加以讚賞、心存感激。當獄卒前來告訴蘇格拉底行刑的時間快要到來的時候說:「你(蘇格拉底)是最高貴、最善良的人,特別是現在。」而蘇格拉底則回應說:「多麼可愛的一個人……對我展現出最大的仁慈心。」  在這段簡短的對話中,不僅反映出蘇格拉底死時所擁有的尊嚴、所得到尊敬和認同,而且明白地說出他對協助他死亡的人的肯定,因為他展現出最大的仁慈心。弔詭的是,正是因為這股慈心,蘇托儒斯雖然被判罪名成立,但是沒有遭受任何刑罰。

總而言之,蘇格拉底認為死可以比生好,也極為重視安樂地、愉悅地死、適時地死,但不同意「逃獄」式的自殺。因為,生死問題故然重要,但還有高於生死的問題,這就是「是非、邪正、善惡、榮辱」,也就是真理、道德和正義的問題,這也是人們必須緊守崗位的更根本而深層的原因。人是註定該死的生物,但與其他生物相比,人的偉大之處,在於其負責地接受了作為人的身分,在於面對死亡能迸發出無限的道德力量,故此,蘇格拉底強調「生活得好、生活得美、生活得正當是同一回事……追求好的生活遠過於生活」,  這也是他在被判處死刑後仍然對審判官慷慨陳詞地指出「無論在法庭或戰場,我或任何人都不應當不擇手段以求免死……逃死的方法還多着呢。諸位,逃死不難,逃罪惡卻難得多……」  的根本動因。

心境平靜回歸自然

雖然同樣論及並認同老年人的「安樂死」,但與蘇格拉底不同的是,斯多噶學派的盧克萊修是唯物主義者,其死亡哲學師承赫拉克利特、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從萬物的本性、自然生滅變化的永恆規律出發,探索死亡的自然性、必然性和終極性。他顯然很重視死亡這命題,他的哲學長詩《物性論》中的第三卷,便是專論死亡的,其中不少篇幅談到「安樂死」,並且屏除了蘇格拉底的神學立場,更直接、更坦白地指出老年人應騰出空間予年青人,毋須等候神的召喚。

盧克萊修透過他的詩篇,希望消弭人們對死亡的恐懼,並繼承伊壁鳩魯「神無懼」的立場,提出了原子論,不獨指出萬事萬物的生滅,全是自然科學使然,並非神的作用,而且還闡明了心靈和靈魂的本性,從而得出「死亡與我們毫無關係」的結論。他對死亡所作的定義,是「此物終止存在」而已,死亡對於此物屬好屬壞尚是未知之數;而人們對死亡的恐懼或憂慮,只是人們腦海的幻象,對於冥府的恐懼,也不過是自我構想出來的暗影而已。

正是由於一切皆是物理現象,盧克萊修雖然同樣深信靈魂的存在,但與蘇格拉底不同的是,他認為靈魂是物質的,也是有死的。他認為,人的生命是由靈魂、心靈和身體相互結合而成,從人誕生伊始,直至死亡才分離。心靈和靈魂俱由微小的粒子組成,是人體的構成部分,並且如身體的其他部分,如眼鼻手足般擁有觸覺。心靈是位於胸膛正中,稱之為「悟」(understanding  的東西,它指揮着靈魂且掌控着生命。靈魂則分布於身體各部分,也就是身體有感覺的原因。心靈、靈魂和身體就如眷姻般三位一體,人因此而生,若三者相互分離,則無一能獨自存在,也就是人死之時。

活着的人以有形的、能動的身體示人,而活着的靈魂和心靈則以熱和氣的形態呈現,就是他說的「生命之火焰」,這股熾烈的火焰在體內燃燒,生命得以旺盛,但若非受到了身體的包裹和保護,火焰便會四散外溢、瞬間熄滅,生命也就無法保存。然而,「生命之火焰」最後也會燃燒淨盡,也就是生命終結之時。因為,他認為,靈魂、心靈和身體的本質都是物質性的,所以是有盡的、有死的。除了與身體同知同覺,心靈和靈魂也和身體一樣,隨着時間而成長和衰老,而且不能離開身體而獨自存在。身體如船,乘載着心靈和靈魂,若船翻了、毀了,船上的東西絕不能倖存。反之,若靈魂流散外溢,則身體也必將腐敗,生命亦告終結。總而言之,如果取掉心靈和靈魂,整個身體將成槁骨腐肉;如果身體瓦解了,心靈和靈魂也必消散殆盡。易言之,它們是同生共死的。

故此,從盧克萊修看來,怕死屬智者所不為,因為靈魂和心靈俱不免於死,死亡便是身體和它們合體的解散。人有所感覺,是因為靈魂在生,但靈魂也只有在和身體結合時、在身體之內才有感覺,故此,人死後壓根兒是無知無覺的。當身體沒有了、靈魂瓦解了、熱和氣都消散了,那確是叫作死亡的狀況,但不必害怕,因為它與我們已毫無半點關係。怕死之所以愚昧,還在於即使在離開身體之後,心靈和靈魂仍有感覺,對我們而言,也是毫不相干的,因為人是在靈魂和身體的結合中活着,籍這種眷姻關係,人才成為人;一旦脫離了這種眷姻關係,便沒有所謂的「人」的存在。再者,即使「人」死後可以復活,那亦不是之前的那個「人」,只是原子的重新組合,之前的一切不復留存,而在重組過程中,既未成「人」,也就同樣是毫無感覺的。換言之,盧克萊修認為,不論靈魂有死或不死,人可復活或不可復活,人死後都是毫無知覺或感受的,因此死亡與人無干。況且,死亡本來就是生命的終點,是物質之滅盡,是自然的、必然的和終極的。

與蘇格拉底一樣,盧克萊修認為,要治療死亡恐懼症,便必須學習哲學,從而洞悉「自然的本性」。在盧克萊修看來,自然的本性都是物質性的,只有時間和空間具有永恆性和無限性,而在永恆的時間和無限的空間中誕生的萬事萬物,即便是天空、太陽、大地、海洋,都是不免於死的。認識了「萬物的本性」,便不會從個人的有限性,而是從永恆的時間出發看死亡。相對於萬物的生滅,死亡是不滅的,也是不能避免的,它永遠在某時某地等待着我們與它遇合。故此,對於人來說,便應當順從自然,好好的把握有生之年,當自然要取走我們的生命時,便聽任其便,心境平靜地把生命歸還給自然。

盧克萊修不僅把「安樂死」提了出來,而且明白地講述了貪生的老年人應當受到自然的譴責,因為根據自然的定律,此物因他物之死而生,當舊的東西被新的排擠時,便得讓退下來。盧克萊修在《物性論》第三卷中指出,「當不死的死亡來襲,有死的生命將不再感覺到任何感覺。愚昧的人啊!若然厭倦了生命?何不尋求心靈之同意,卸下所有俗慮,長眠不知曉。若然此生已哀樂俱盡,如今活受罪,何苦苟延殘喘,強而貪生?何不終止生命,得享壽元?歷代詩人智者,誰不長埋地下?看!當死神的召喚到來,荷馬不是讓路予年輕人,甘願長眠?當高齡偷走了德謨克利特的記憶,他寧願把腦袋獻給死神。即使如伊壁鳩魯般偉大的智者,當生命之光漸次熄滅,也無半點怨言,迎向死亡。他們雖死猶生,可是更多的人是雖生猶死,如在夢中。死亡毋須逃避,而是必須的遇合。」

在電影《楢山節考》中,老年人為年輕人騰出生存空間的自然規律,看似不近人情,但卻是蘊含深邃的哲理。波榮爾斯瑪對死亡無怯無懼,選擇在不死的死亡來襲前,如德謨克利特般把腦袋獻給死神,如伊壁鳩魯般沒帶半點怨言,迎向死亡。這正是盧克萊修所推崇的安樂而死,以平靜的心境回歸自然。

結語

人類不斷追求健康長壽,骨子裏其實是恐懼死亡。現代科技醫藥可以延長人的生命,但也帶來了不少不必要的痛苦。當形朽體枯老而不死之際,甚至可以令人失去了人生階段最後的一點尊嚴。相對而言,死亡並不可怕,甚或是保有尊嚴和光輝形象的更佳選擇。正如尼采所言,「當我不能再驕傲地生存的時候,我寧願驕傲地死去。」

剔除神秘的原始宗教色彩,蘇格拉底推崇「安樂死」,是因為他認為人不應在健康頹靡、喪盡尊嚴、形毀神失,受盡年老疾病折騰的情況下死去;也不應為朋儕至親留下痛楚的記憶,而是身健體強、精神抖擻、仁慈親切的音容。即使死亡不會只是選擇長者、病人,但欣然往生、無畏待死、追求好的生活,以及對死抱着樂觀的希望,正是蘇格拉底為「安樂死」附加的註腳。

蘇格拉底認為,學習哲學便是「練習死亡」,和永久留在神身邊的方法,讓靈魂終止無止境的轉生,擺脫身體的污染和囚禁。其實,人生便是練習死亡、邁向死亡、等待死亡的過程,由此觀之,吾等都是哲人。即使不能像蘇格拉底聲稱那樣「受命於神,得到神托夢啟示,用讖語差遣他」,  萬物包括人類,對於死期或多或少是有所感應的,就如天鵝之輓歌、高僧之圓寂。今天,當醫生告訴我們,經診斷證實罹患絕症時,又是否屬於蘇格拉底式的「神的召喚」?觀乎波榮爾斯瑪的「厭世」、「死人」的坐困愁城,又是否「神的召喚」?現世的社會,是否應思考如何回應這種「神的召喚」?這實有需要深入的探討。

生死大事,畢竟是哲學永遠的命題,而如何處理瀕死的心態和死亡的過程,總教哲人們煞費思量。但在老年人「安樂死」這命題上,不論是唯心論者還是唯物論者,相信靈魂有死還是不死,又或是認同死亡的終極性與否,也可以是持肯定態度的。老年人不僅不應畏死,相反,應敝開雙臂、提起嘴角,以有力的步伐,迎向死亡,擁抱死亡。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定律,人,不論是「自然人」還是「機械人」,最終都會死,也有權在死亡走過來之前走過去。追求不死,才是人世間最深痼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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