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 August 2014

簽字反「佔中」


早已將「佔中」定性為犯法的梁特,如何理解公民抗命不得而知,但犯法與公民抗命確有不同,卻是事實。犯法,英語可譯作「violate the law」,即違犯法律、法規,如違反制度,違反法律、法令。《國語‧魯語下》云:「若子季孫欲其法也,則有周公之籍矣;若欲犯法,則苟而賦,又何訪焉!」話說季康子打算按田畝增收田賦,派冉有徵求孔子的意見。孔子不予正式答覆,但私下對冉有說:「如果季康子想按法辦,那已有周公的田賦法了;如果要不顧法規辦事,就隨意賦稅好了,又何必來徵求我的意見呢?」由此觀之,犯法者,也可以是身居要職的高官首長,一旦有違制度,亦等同犯法。

公民抗命,是西方的概念,英語是「Civil Disobedience」,本身沒有犯法的含義,而是守法的公民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不合理時,所採取的態度和行動。廣義而言,是通過法定程式上訴,通過法院、議會或政府部門去爭取權利和修改錯誤。或是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權利,舉行示威或遊行等來表達意見。又或是違抗此不合理法律,並負上法律責任,以喚起其他公民和輿論的關注和壓力;這一行為稱為「公民抗命權」。

嚴格來說,「佔中」到底屬於第二種還是第三種行為,尚未分曉,但卻傾向行使「公民抗命權」,卻是明顯的。但究其實,公民抗命與犯法從根本上而言並不能相提並論。公民抗命,是公民表達自主存在的嚴正方式,只要政治參與不充分,人民即有權以現行法制以外的方式,捍衞自身的正當權益。這正正是「佔中」運動的成因。事實是,發生「佔中」的前提是特府拋出「有籂選」的政改方案,可見「佔中」是否出現,端視特府如何回應民意,處理政改。

梁特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下午出席青年專業論壇後會見傳媒時,被問到是否計劃簽名反「佔中」時說:「我一直都說『佔領中環』癱瘓中環的金融中心,在組織者的設計當中是犯法的。一年前,我是這樣說,今日亦是這樣說。我本人,我相信廣大香港市民都不贊同用犯法的行為來表達政治訴求。香港的言路是暢通的,我們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大家可以用種種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渠道來表達自己對包括政改問題的一些想法和訴求,所以我不贊成用犯法的手段來促成對政改的某些目標或是訴求。所以,我是會簽字的。」

不過,《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列明,問責官員「不應在任何針對政府行動或建議的公開請願中簽名支持或爭取簽名」。梁特被問到官員簽名反「佔中」是否違反《守則》時,他說:「『針對』,你再看清楚,是『針對』,英文是「against」政府的政策。政府的政策就是我們鼓勵,亦方便大家用合法的方式表達大家的訴求。……所以,問責官員去簽字支持這個行動是完全沒有針對,或是用英文說是「against」政府的政策。」

但究其實,這不過是梁特又一次展現「語言偽術」而已。《守則》中列明「針對政府行動或建議」而不是「政府的政策」。不論是「佔中」還是反「佔中」,均明顯針對政府政改的行動或建議。特府官員,尤其是梁特本人,絕無參與之理,加入簽名行列,無疑是以政府之名為反「佔中」行動背書,有違制度規章,本身已是犯法行為。

事實是,針對者,專有所指也,即對準。如郭沫若《文藝論集‧一個宣言》便有「我們應該針對着前面的燈檯,開駛我們的航路。」之語。針對也可以是「對着某事或某人」。如「為了節省時間,請大家盡量針對問題來討論。」《禮記‧檀弓》云:「有子曰:『然。然則夫子有為言之也。』」這句意謂有子回答:「有的。但是老師是針對某種情況而說這句話。」由此觀之,中文的針對絕無「反對」的意思。《守則》中英文版本出現歧異,理應從速處理,而非按情況而取其所需。

值得注意的是,反「佔中」的目的有點弔詭。假如「佔中」是為了實現「無籂選的普選」,那麼反「佔中」就是支持「有籂選」了。如果認同「佔中」已轉化為本土意識運動,則反「佔中」就是要遏制本土意識。接下來的問題是,香港走向何方?繼續撕裂還是順着港陸融合的大方向走?是要實現「劣幣驅逐良幣」,將人口組成來一個大換血?是要將多元的香港變成一個很「齊心」,「同聲同氣」的大陸城市?事實是,這個由三十 多個商會及團體成立的「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充滿群眾路線敵我鬥爭的影子,實在教人寒心。

毛澤東曾指出:「在我們黨的一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後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迴圈,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毛澤東選集》第三卷八九九頁)。鄧小平在〈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中也指出:「群眾是我們力量的源泉,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是我們的傳家寶。」而在〈敵佔區的組織工作與政策運用〉中,鄧小平亦提到「一個最基本的環節,就是看能否把大多數人民群眾發動起來實行對敵鬥爭,大多數群眾發動起來了,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動的簽名運動,從上而下地施壓,企圖打倒或壓倒「佔中」的聲音,確實帶有濃烈的中共式群眾運動的味道。


曾偉強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