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學的概念,最早於一九零三年,由被稱為「乳酸菌之父」的俄國生物學家梅契尼可夫(Élie Metchnikoff)提出。梅契尼可夫認為,整全的生命科學,必須包含對於死亡的研究。他推動成立有關死亡的科學研究,目的是協助瀕死病人更好地明白死為何物,從而無懼於死亡。
至於死亡學(Thanatology)一詞,是由美國醫生羅斯威爾‧帕克(Rosewell Park)在一九一二年提出的,該詞源於古希臘神話中死神「桑納托斯」(Thanatos)的名字,「桑納托斯」的意思是自我毀滅的過程。佛洛伊德曾用「桑納托斯」這個詞作為「死亡本能」的別稱。
二次世界大戰後,全球瀰漫在一片死亡的陰影之中,不少學者開始探索死亡問題,其中美國心理學家法伊費爾(Herman Feifel)在一九五九年出版的《死亡的意義》(The Meaning of Death)一書,可謂正式啟動了現代死亡學的研究,引起了科學家、神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醫護及關注死亡問題人士廣泛的討論與共鳴。該書在一九七七年改版,書名改為《死亡的新意義》(New Meanings of Death),一直是死亡教育的標準教科書。
在死亡學者編集的《死亡百科全書》中,死亡學被界定為一門研究與死亡相關的行為、思想、情感及現象的學科,採用科際合作的觀點,探討與死亡相關的現象及行為,研究主題包括死亡原因、生命及死亡的意義、臨終者的內在經驗、喪親者的悲傷歷程、生命權倫理難題之抉擇、死亡教育及緩和醫療與安寧療護等。死亡學也就是探究如何以科學的精神與方法,打破社會對死亡的禁忌,積極探索死亡的學問,提升我們對死亡的理性思維,哲學認知,化解對生命的不確定性的不安,從而自在地面對生死的歷程。
在某一天,我們會死去,而我們的親友摯愛亦可能隨時隨地死去。臨命終時,我們如何面對心理上和生理上的變化,如何在認知上和信念上作出預備,以及如何照護瀕死的親友安詳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都是死亡學關心的課題。中國人都希望得到善終,凡人都希望死得尊嚴。可是,平時不燒香,臨急是抱不穩佛腳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便得有善生死的生死智慧,做到生死一如。至於死別的哀傷如何化解,悲慟過後如何回復正常的生活,也是死亡學的重要內容。透過學習死亡,了解死亡,培養出無偏執的生死智慧,可以讓我們做到哀而不傷,悲不過度,正是死亡學的目的。
已故美國天普大學教授傅偉勳曾指出,死亡學是所有學問之中最複雜的一門,因為它涉及的研究範圍及與之相關的問題和學科極其廣泛,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學、心理學、精神醫學、精神治療、文學藝術等。死亡學不僅是門難以精通的學問,而且也是一門沒完沒了的學問。因為在生命的最後關頭,即臨終階段,仍要學習。正如庫布勒羅斯(Elisabeth Kübler-Ross)所言,「死亡過程是生命成長的最後階段」。
事實是,每個人都知道死亡的存在,亦確切知道自己終有一死。然而,卻從來沒有曾經死過的人回來告訴我們死後是何模樣,而瀕死的整個過程又如何。因此,人們對死亡幾乎是一無所知。無知和不理解導致恐懼不安,而無從理解更會導致莫大的恐慌。死亡學的研究,便是針對人們心底裏的恐怖。
然而,不論死亡是否人生的終點,但必定是人生中的重要部分,而且是不可分割的部分。我們活着,也在死着。人的一生也就是一場走向消亡的歷程,甚至是一場自我毀滅的歷程。這正正是「桑納托斯」的意含。死亡不是一時三刻的事情,而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從我們呱呱墮地便開始。因此,死亡學探討的範疇,雖然圍繞着死亡,但其實也是離不開生存的。因此,更準確點說,死亡學實應稱為生死學,因為生與死是生命的一體兩面,兩不分離。
生命的存在有賴於生命力,而生命力不僅來自生,也來自死。猶如花開花落,一歲一枯榮。假如只是從點的角度看死亡,便不能看到生命的全部。正如中國先哲所說的「出生入死」,但同時亦可以說是「出死入生」,生死其實是相交並存的。如何肯定死亡對人生的價值,對生命的貢獻,就是死亡學尋找的方向。
死亡學是跨學科的學問,從而歸納出無懼於死,亦無戀於生的生死智慧,協助我們面對死亡的挑戰,同時肯定生命存在的意義與尊嚴。最終讓人類可以在茫然不知的宇宙,得一安身立命之地,而非懸空孤提於六合之間。因此,死亡學實非僅限於學習死亡,更重要的是學習生命的學問,培養生死智慧。
曾偉強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