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同志平權有明顯態度的前任主席周一嶽,任期屆滿卻罕有不獲續約,換上一個聲稱的安老問題專家。難道平機會日後的重點工作,是要消除年齡限制,讓更多長者修讀博士學位?可不要忘記,平等機會委員會是根據《性別歧視條例》而設立的。
平機會新任主席陳章明,首日到平機會履新,便被揭發二○一三年任職嶺大教授期間,沒有向大學申報收取八千元酬金,擔任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博士論文導師。他當日一天內三度回應。上午稱有申報,但無收酬金。傍晚說無申報,卻沒提酬金。但一小時後便承認有收取酬金。也就是說,他第一次回應完全撒謊。
陳章明亦真的沒有年齡歧視,為修讀博士學位的長者擔任論文導師。他向記者說,漏報是當時有其他職務要申報,而事隔多年(三年),記憶模糊云云。不過,博士論文可不是一時三刻之內完成的,如果三年前開始擔任導師,可能今天還是該名學生的導師。
三年前的這一件事,到底有何特別之處,令陳教授突然遺忘掉?而當時記得申報其他職務,但為何忘掉申報這一件事?到底是腦退化,還是真的貴人善忘呢?
貴人善忘的,又不只陳章明一人。身兼八大院校校監的梁特,不久前才高調運用校監權力(而且用盡),但被問到這件事時,卻忽然忘記身為校監的權責(尤其是責),表示這是陳章明與大學的事,應由大學處理。而大學則表示,由於陳章明已離職,所以不處理。這又是否有違常理呢?
假如在真正的民主社會,涉及金錢利益、誠信缺失的公職人員,定必引咎下台。但在香港,永遠是離開比留下更困難。說到底,八千元相對於五千萬,真的是九十牛之一毛,還是算了罷!梁特尚且可以不動如山,陳章明又焉有下台之理。
特府三月十八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陳章明為平機會主席的新聞稿指出,「遴選的要求包括對平等機會及反歧視工作的認識、理念及熱誠,豐富的行政經驗及領導才能,和良好的溝通技巧等。」
平機會主席遴選委員會主席史美倫三月十八日會見傳媒時亦表示,遴選準則包括「持正不阿、具出色的領導才能、行政技巧及成熟品格」,以及「具有出色的語文及溝通技巧」。
其他一百四十多位申請人的能力、經驗和面試的表現如何,實不得而知,但觀乎陳章明一天三易書面回應,其溝通技巧有多「良好」,真的不言而喻。至於其「領導才能、行政技巧及成熟品格」,更不知從何談起。也許,唯一得到梁特青睞的,是其出色的「語言偽術」而已。
平機會主席一職,經過公開招聘,遴選程序,最終由梁特委任。假如陳章明下台,梁特顏面何存?遴選程序威權何在?
問題是,到底香港具真才實學,良知良能之士,今天是不願為這個「唯(奴)才是用」的政府辦事,還是全被拒於特府門外?所謂的遴選,到底是甄選人才還是篩選奴才?也許,問題已不在於制度。
曾偉強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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