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7 April 2016

梁特欠公眾三個字



到底是誰「咬」着「行李門」事件不放?也許不是別人,正是梁特本身。至於甚麼叫做小事化大,愈描愈黑,看看梁特的表演,便清楚明白。

原先的劇本應是讓機場管理局提交的「三合一報告」為「行李門」劃上句號。然而,由於梁特選擇性接受,同時也選擇性反駁而且還補充了報告沒有提及的重要情節,令事件又再度升溫。

告指在三月二十八日零時十六分,太表現煩亂,表示不明白為何無人為她將手提行李送入登機閘口交給行李的物主並聲稱知道手提行李內沒有違禁品。梁太之後開始步往北面離境大堂(國泰的報告用詞是「ran with the bag),表明要將手提行李親自送入登機閘口。(Mrs. Leung appeared upset, She said she couldn't understand why no one could help her deliver the bag to its owner at the boarding gates as she knew the owner of the bag and there was no forbidden item inside the bag. Then, Mrs. Leung started to walk to L7 North Pre-Immigration stating that she would take the bag to the boarding gate herself.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向傳表示,「她(特首夫人)完全沒有這個意圖,亦無試圖這樣做。當時她收到的信息,就是航空公司人員正在陪同頌昕在北面離境大堂那個出口位那裏……會在該處出現取回那件行李,因此我太太在該處與頌昕會合。」

不過如此重要的情節為何機管局、機場保安公司AVSECO和國泰的報告均沒有提及呢?根據報告,手提行李的物主一直在登機閘口,並在那裡將手提電話交給在場人員。而報告隻字不提的,還有梁特一再強調,透過電話向在場人員詢問關於手提行李之後的認領安排。

雖然梁特一再強調沒有行使「特權」,但接受了「特殊待」卻是事實假如不是因為梁特的身分任何一名乘客,均不可能得到如此「禮」。而梁太的行為亦已可能抵觸了《機場管理局附例》,甚至可能被視作擾公安而觸香港法例真的可以依法處理

不過,三家機構「夾口供」挑戰特權的可能性實在不高,可謂微乎其微。何況還有機場錄影片段尚未公開。誰在說謊,昭然若揭。正是身不修兮家不齊,更遑論治國平天下梁特妄顧公安,混淆視聽,包庇妻女,掩家醜實在愚不可及。

《左傳.隱公四年》載:「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州吁是莊公與寵妾所生,莊公非常寵他。石碏曾經勸諫莊公不要壞了州吁,但莊公不聽,終令州吁變得好戰驕奢。

莊公死後,桓公繼位,州吁殺害桓公自立為國君。州吁的親信石厚石碏之子。石厚問石碏怎麼才能安定民心,鞏固州吁的君位。石碏說:「只有覲見周天子才能安定君位。」並表示陳桓公受到周天子的寵信,而陳關係非常和睦,因此可以去拜訪陳桓公,請他向周天子請示,必定可以得見。於是石厚便陪同州吁到陳國。

石碏暗中派人告訴陳桓公:「州吁和石厚就是殺了我國國君的人,請你們趁這個機會處置他們。」陳國果然將石厚州吁抓殺了州吁由於石厚是石碏的兒子,大家以為應該從寬處理,但石碏認為,州吁做的壞事,石厚也有參與,必須嚴懲,便派家臣到陳國殺了石厚。

石碏重大義輕私情,深受後人敬佩和讚揚。原文中的「大義滅親」,後來便用來比喻為了維護公理正義,不徇私情,犯罪親人接受法律制裁的行為

常言道,坦白從寬。事實是,千言萬語亦抵不過三個字:對不起。與其一再以被視為謊言的解釋來澄清,只會予人不斷以大話掩飾大話的感覺。梁特要做的,其實很簡單,大義滅親,並向市民大眾說一聲「對不起」。


曾偉強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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