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4 November 2012

從類眼看存在之初探

人對死亡恆久的恐懼,主要原因之一,是相對於個體生時的存在狀態,死後是種莫名的非存在狀態。什麼是非存在?唐君毅認為,「所謂存在,必有其外指之事物,此內容方有存在意義;若無外指意義,則為非存在;外指而不得,則為不存在。」  也就是說,對於作為主體的個人而言,存在即是其生命心靈感於內而通於外之境,而由於作為個體的人對於死後狀態一無所知,亦不可能知,故屬非存在狀態。然而,這種對於非存在狀態的惶惑不安的焦懼,能否和如何消除,從而讓人生得以安頓,個人得以心安?

存在作為一種哲學概念,不難令人想到薩特的名言:「存在先於本質」(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存在主義認為,存在具有既是難以改變,但又能夠改變的特性;指的是能夠被感知、被驗證,不依賴人的意識,亦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因為無法被感知的事物,便無法證明其存在,故此,存在也就是被感知。存在主義強調具體的和個體的存在,其中心命題是,面對着終有之一死,作為存在者的個體如何去存在,例如海德格便提出「向死而生」這命題,旨在直視死亡,本己地活,從而更好地籌劃未來。那麼,死後便是否真的變成非存在或不存在?按唐君毅的看法,若能感通於外而有所指、有所望,則存在應並不囿於存在着的存在狀態,亦即並不囿於在世活着的狀態。

然而,為何要對存在這問題展開探索?按唐君毅的解說,那是因為「存在連繫所有人之生命及生活者。人皆求其生命生活之能存在,也自視為存在於世界萬物之種種存在之中者。」  我們可以指某物為存在或曾經存在而現已不存在之物,某人為存在或曾經存在而現已不存在之人,也可指心靈的幻想世界為非存在的世界,但始終沒有直視存在為何。唐君毅認為,存在非自外加於生命心靈之上,而是生命心靈內部諸活動關係的實況的描述。  他在《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中指出,「一切生命心靈之活動存在於自覺的心靈中,此自覺的心靈之自覺之活動,初非一外加之活動。此所謂心靈之自覺之活動之真義,只是其活動之互相透明之別名。在此互相透明處,諸活動即有互貫通、而互存互在之意義。此中之存在之一名,只表示其活動之互貫通,而互存互在之關係。」  因此,存在就是一切外向而有所指的自覺的心靈活動,而非外界加於個體的客觀事物。

那麼,我們如何理解「存在」?英語的exist即拉丁語exsistere,也就是由ex(出、從、越前/out offrombeyond)與sistere(站/stand)二合為一,而成「站出」之意。如據海德格溯其希臘字源,亦具exist二義,合為「向外以是」之義,則有由主之客之義。中文的「存在」既合「存」、「在」二字為一詞,則可先對「存」、「在」二字稍作考察。「存」可作為不及物動詞,表示一個完整的行動,如:生存、存歿、僅存;可作為及物動詞,如:存放、存款、惠存、寄存等;可作為形容詞,如:存在。「存」也可指思念,如《詩經‧鄭風‧出其東門》:「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在」可作為不及物動詞,如:存在、留在那兒、在世、在室等;可作為及物動詞,如:在上、在其中、在外、在望、在場等;可作為介詞,如:在夢中、在夜裏等。「在」也含有時間性,表示活動正在進行,如:在聽音樂、在唱歌;也可指示時間、處所,如:在晚上看書、在世、在家等。

唐君毅認為,「存」初多指主觀之保存於心,「在」初指一客觀之在。「存」可共存於隱,「在」則隱而亦顯;  故此,合「存」、「在」為一名,要在言此生命存在,為內有所「存」,外有所「在」。  簡言之,「存在」指持續佔據時間、空間,尚未消失,或永續流傳而不滅。如《菩薩瓔珞經》卷十一〈卅一供養舍利品〉:「世人供養如佛存在。」 《禮記‧仲尼燕君‧孔穎達‧正義》:「如此而後君子知仁焉者,仁猶存也,君子見上大饗四焉,知禮樂所存在也。」《易經‧繫辭上》:「成性存存,道義之門。」《三國志‧卷八‧魏書‧公孫度傳‧裴松之‧注引魏書》:「遺風餘愛,永存不朽。」

相對於存在主義,叔本華關心的是類的繁衍,也就是藉着生命的意志向未來無限地接續下去,在類化的層面上超越個人存與不存的惶惶不安。這與中國傳統儒家傳宗接代,以族代替個體的思想相近,如《孟子‧離婁上》所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個體的生死變得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宗族的生命,可以無限地在時間的直線上延伸,代代相承地接續下去,從而徹底打破個人對生命有限性的疑慮和對死亡的惶惑,讓人生得以安頓,得以踏實。

在儒家薰陶下的中國人心中,個人的生活以至生命,並不屬於個人,也沒有個人化的概念,而是由普遍性的生命而與家庭、家族,以至國家民族緊密地聯繫起來。究其實,個人生活的目的是繫於家、族、國的存在和發展。作為個體的人便能突破生活的自我化的存在,進而達到生命存在的普遍性,個人死後可以成為子孫後代甚或是其他人心靈外指的客體,即存在之望猶在,也就徹底消除了個人對於非存在狀態的惶惑和憂恐,超越了個人的死亡,這也就是中國傳統高度重視後代子孫、慎終追遠、延續香燈、拜祭宗祠、供奉先人的深層原因。然而,中國人更進一步,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觀念,把人類的存在與天地齊一同觀。例如《董仲舒‧春秋繁露‧為人者天》云:「為生不能為人,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於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類天也。」《董仲舒‧春秋繁露‧陰陽義》亦云:「天之道以三時成生,以一時喪死,死之者,謂百物枯落也,喪之者,謂陰氣悲哀也。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

叔本華的類概念與佛家的人生觀相似,叔本華認為人生的本質只是痛苦,而人生無論如何都是一場悲劇,最終的勝利者永遠是死亡。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在與死亡搏鬥,直至達至個體存在着的時間終點,也即死亡為止。然而,雖然人的存在只是一場慢性的死亡,作為生命主體的個體必然會死,但作為物種的人類,卻可藉着個體的生死相繼而得以繁衍。相對於存在於有限時空的個體,在綿延的時間裏,個體合成的整體以類的形態持恆存在着。生物的本質在於其類,而類的存在卻又端賴個體的存在。故此,當個體自覺存在着之際,其底層的意義實是指向類的存在。  雖然人生的所有苦難均源自對死亡的恐懼,但在叔本華眼中,死亡的恐懼只不過是幻象。  作為我們內在的本質,生命的意志不受時間的限制,也不受死亡的威脅。  因為個體的死亡並不損及人類生命的意志,而死亡本身也已包含在生命之中。

然而,一切存在物均有不再存在之可能,而個體也必然面向死亡,而類之存在又是否真的能免於滅亡?君不見地球上亙古以來,多少物種走向滅絕。二○一○年三月十日,在卡塔爾多哈舉行的聯合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會議,便接連否決了禁止北極熊及大西洋藍鰭吞拿魚(Atlantic bluefin tuna)國際貿易的提案,  縱使有科學家提出警告,這些物種可能在短至數年內絕種。其他列入這次會議議程的瀕危物種,包括:白斑角鯊(Spiny dogfish)、尼羅鱷(Nile crocodile)、灰狼(Grey wolf)、非洲象(African elephant)、海洋白鯺鯊(Oceanic whitetip)、鼠鯊(Porbeagle)等等。至於列入聯合國《瀕危物種公約》的物種,更包括大熊猫、僧海豹、海龜、小白額雁、犀牛、紅毛猩猩、老虎、歐洲河狸、蒙古馬等等。  故此,實不難理解為何唐君毅也「自覺到人類世界之毀滅之有一真實可能之時代」。  到底是生命的意志終能延續人類的持恆存在,還是作為一種物種的人類亦終有一滅?這實在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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