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8 November 2012

信,因為不可能

尤太人原是阿拉伯半島聚居的遊牧民族,經歷過分裂和亡國之悲痛,長久希冀着安居之所,基督提出了「天國」的承諾,徹底消弭了他們那種飄泊無根、無家可歸的淒涼。就如聖經上所說的:「孤兒在你(耶和華)那裏得蒙憐憫。」  在天國可得「永生」的信念,為尤太人現世的生活帶來希望,而這希望又轉化為一種積極的人生觀,因為僅僅是「信」,不足以進入天國,必須在地上行義,也就是實踐「愛」。  由於篇幅關係,本文只嘗試探討「信」這一條。弔詭的是,這個「信」,與經驗和理性世界的信大相逕庭,基督宗教的信仰,恰恰是建基於不僅難以置信,而且違反自然定律的「死人復活」這一信念之上,但那非理性的信仰卻又不乏其可堪信賴的深層原因。

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4 - 1274 CE)便曾斷言,「人在塵世生活之後還另有命運,這就是他在死後所等待的上帝的最後幸福和快樂」。  不過,天國是甚麼模樣?聖經上沒有明確說明。根據中文繁體和合本《聖經》,「天國」一詞沒有在舊約聖經中出現過,而在新約聖經中也只出現了三十八次,其中三十七次在馬太福音中出現,一次在提摩太後書出現。據馬太福音記載,耶穌曾以各種比喻形容天國,如「芥菜種……麵酵……寶貝藏在地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網撒在海裏。」  天國又如「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好比十個童女拿着燈出去迎接新郎……一個人要往外國去,把家業交給僕人們。」  然而,這些比喻均是「丈八金剛」,教人摸不着頭腦。與其說是描述天國的狀況,不如說是進入天國的條件更為恰當。因為天國何時到來,是何模樣,「你們不知道」。  唯一確定的是,進了天國便不用到處流浪,享有真的自由,也用不着為吃喝發愁,更不必害怕生病受傷或大自然力量的逼迫,而至為重要的是不會死,從而徹底解除了人們對死亡的焦慮和恐懼。 

舊約聖經承襲了尤太人的生死觀,包括對於匆匆的人生之悲愴無奈、死亡的可怖和終極性。約伯記中便有這樣的描述:「日子短少,多有患難;出來如花,又被割下,飛去如影,不能存留……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但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海中的水絕盡,江河消散乾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來,等到天沒有了,仍不得復醒,也不得從睡中喚醒……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 

然而,根據舊約的記載,擔罪的人,仍可以透過祭司舉行贖罪祭,獻上牛羊,祈求得赦,贖回生命。聖經上記載「亞倫……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記念,贖生命。」  當舉行贖罪祭時,「祭司手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然而,這種贖罪的方式不一定管用,就如摩西所言:「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裏去,或者可以為你們贖罪。」  事實上,死亡畢竟是迴避不了的,猶如海德格指出的,死亡是唯一可以確定之不確定。因此,人們便時刻戰戰兢兢,擔負着死亡的憂懼和恐怖,無法安身立命,更無法安死樂生。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經文,但信什麼?為什麼要信?如前文所述,其所信的原是「死人可復活」,而為的正是「復活得永生」。深受希臘「愛智」傳統薰陶的羅馬帝國,對於死人復活持絕對的否定態度。有一次保羅在雅典傳道時,當「眾人聽見從死裏復活的話,就有譏誚他的。」還有一次在耶路撒冷被斥「癲狂」!  然而,這被斥為「癲狂」,被人譏誚的死人復活的言論,卻正正是基督宗教信仰之始基。

阿奎那認為,上帝的存在和其神性性,部分可以透過人類的理性來理解,部分則必須毫不動搖地「信」,這部分是藉着超越人類理性範疇的「啟示¬」,向部分人展現的。正如聖經上說,「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  縱使這「信仰」不在人類理性範疇之內,但阿奎那認為,人類的理智不能否定人類理智範圍以外之「究竟」 。意大利哲學家彭波那齊(Pietro Pomponazzi, 1462 - 1524 CE)便指出,儘管有所不同,但靈魂與肉身都是質料的,而且靈魂不能離開肉身而獨存,只有當質料出現性質(nature)上根本的轉化,才可能令靈魂擁有不死的神性性,但基於經驗和理性的分析,均無法得出從內因引發出這種質的轉化的結論,故此,這種轉化必須仰賴神  。雖然彭波那齊也曾批評基督宗教這種屈從於神的靈魂不死和死後復活的信仰帶有奴性,但卻又從另一個方面論證了神的大能和存在。正如德爾圖良(Tertullian, 150 - 230 CE)的名言指出:「神的兒子死了,絕對是可信的,因為那是荒謬的;而他在埋葬之後復活了,當然是肯定的,因為那是不可能的。」(The Son of God died, it is by all means to be believed, because it is absurd. And He was buried, and rose again; the fact is certain, because it is impossible.  換言之,假如把耶和華對阿當說的「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理解為「吃了那樹的果子後,能夠辨別善惡的日子必定死」的話,那麼,死亡便是源於明辨是非之「智」,而不死便恰恰是「智」之否定。故而必須棄智忘理,才有可能真心誠意地接受基督宗教的教義,因為基督宗教文化的基礎,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地「信」。

這種非理性的「信仰」,其實也可以從聖經中找到脈絡,哥林多前書便有這段經文:「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尤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  尤太人是要神蹟的,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尤太人相信死人可以復活。假若再翻一翻尤太民族的歷史背景,也許更能明白其近乎盲目和帶有奴性的「信仰」深層的心理基因。

尤太人原是阿拉伯半島的遊牧民族,最初稱為希伯來人,意思是「遊牧的人」。尤太人的祖先雅各,是以撒的兒子,即亞伯拉罕的孫,後來改名以色列,意思是「和神搏鬥的人」,但也有學者認為以色列是「神之奴隸」的意思。雅各的後人遷移到埃及後,居住在尼羅河下游,改為務農,後來淪為埃及人的奴隸,並在摩西的帶領下逃出埃及,回到巴勒斯坦定居。雅各的十二個兒子的後代形成十二支族,後來統一成一個國家,在大衛的兒子所羅門當國王期間達到鼎盛,但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繼位後,國家分裂成以色列王國和尤大王國。以色列王國不久被亞述人消滅,尤大王國後來也被巴比倫帝國吞併,尤太人再度淪為奴隸。故此,不難理解為何彭波那齊批評基督宗教中,或更準確的說是尤太人的思想中,為何帶點悲情的奴性與屈從。這點在《聖經》中也可以得到印證,羅馬書便指出:「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故此,尤太人始終擺脫不了悲情的命運,縱使從神那裏得了救,不再當罪和死的奴隸,但仍是神的奴僕!後來波斯帝國消滅了巴比倫後,尤太人重建耶路撒冷聖殿,並先後成為希臘和羅馬帝國的屬民。耶穌被處死後不久,尤太人起義反抗羅馬人,耶路撒冷被羅馬大軍攻陷,聖殿被毀,僅餘俗稱「哭牆」的西牆,尤太人被迫流落到世界各地,而遺留在聖殿山的「哭牆¬」,便成了千百年來,尤太民族信仰和團結的象徵。

至於尤太人的遠祖亞伯拉罕,原叫亞伯蘭,根據記載尤太人歷史的《塔納赫》記載,亞伯拉罕原居於蘇美爾人的烏爾帝國附近,後來遷往迦南,即現在的以色列、巴勒斯坦一帶。當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後來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對他說:「你帶着你的兒子……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果然聽命,要殺以撒獻給耶和華,就在他要下手之際,天使奉耶和華之命阻止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便以公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着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亞當違反了與耶和華立的第一份約,吃了善惡之樹的果子,不僅被逐出了伊甸園,而且成了有死之身。耶和華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可視之為耶和華與人類重新建起互信的關係。耶和華賜福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後代,而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代則永遠奉耶和華為神;而這份新的契約,也是完全奠基於亞伯拉罕對耶和華堅定不移的「信」。總而言之,尤太民族的歷史文化是極為重視「信」的,視「失信」和「不信」為萬惡之源,而這個「信」,包含了誠信、信心、信任,而且是絕對的,近乎盲目的。故此,不難理解為何尤太人可以毫不猶豫地相信死人可以復活。

但問題是,帶罪之身如何取得耶和華的寬恕,赦免人所擔的罪?因為根據舊約聖經,「永生」只是屬於耶和華的  。亞當被逐出伊甸園,正是因為耶和華怕他會吃生命之樹的果子,從此永遠活着。雖然後來耶和華與亞伯拉罕重新立約,也不過是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後代在地上的福,亞伯拉罕縱使長壽,但最終也得壽終,無法取得「永生」。事實上,在舊約中從沒有提及「天國」,也沒有提出進入天國的條件,更沒有提及會赦免人的罪。可見在舊約中,死亡始終是人類原罪的終極懲罰,必須透過祭司舉行贖罪祭,獻上牛羊,祈求贖回生命,儘管這不大管用。為了解決這兩難之局,擔罪的人必須與耶和華訂立以「赦罪」代替「贖罪」的新契約,而這份新約和前約不同的是,不再是耶和華與人直接訂定,如前文所述,是透過基督作中保。

新約聖經指出,因為「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舊約中也曾提及名叫以利沙的先知能使人從棺裏、在地上復活,  那麼,尤太人相信死人可以復活,便不是始自耶穌,也不是因此而相信耶穌就是基督的主要原因;而是基督賦予信徒的「永生」,不是在地上復活,而是在天國復活的「永生」。聖經裏說得明白,「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故此,信與不信,復活與否,並非能否「永生」,進入「天國」的決定因素,更重要的是在現世生活中行善,當「義人」。因為到了世界的末日,大審判那天,「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  那些「(被咒詛的)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  換句話說,在塵世中當義人,實踐基督精神,正是基督宗教對現世生活所發揮的實在的重大意義和價值所在,但這點超出了本文的討論範圍。

耶穌獲賦予赦罪的權柄,原因是他無私地獻上自己的身體,代替贖罪祭中被獻祭的羔羊,以自己的血徹底清洗世人的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故此,「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耶穌獻出自己的肉身,釘上十字架,三天後復活,藉此為世人與耶和華重立「新約」,取代「舊約」,而新約就是「賜生命聖靈的律……(使人)脫離罪和死的律」。  耶穌也就「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  故此,耶穌必須一死,然後復活,叫一切「信(他從死裏復活)的人得永生。」  信的人也必須死去,才能承受「永遠的產業」,也就是在天國的「永生」。

人一天生存着,便需要面對和承擔着死亡的威脅,而死後如何,更是人類理智範疇之外的謎團。因為死去的人不可能回來告訴我們,彼岸是何模樣。對於死後如何,一切都是憶測,甚或是一廂情願的希冀。脫胎自尤太教的基督宗教,認為塵世中肉身的死亡是必然的,因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  但死亡不是生命的終結,因為行善的人,接受基督作為救主的人,都必得救,在最後的審判中,可以進入天國,得享「永生」。因此,「若不死就不能生。」  也就是說,基督宗教的死,從舊約中的終極懲罰,變為新約裏終極救贖的希望,徹底解除了人對死亡的終極憂懼。故此,正是因為不可能,才會相信,因為它能撫平人們心底深處那股莫名的恐懼,為自身生命的終極關懷提供一個終極答案,而這希望永遠不會消退,因為它永遠走在前面,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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