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4 September 2014

梁特認同的「民主」


從不正視社會矛盾,對市民的聲音充耳不聞,甚至扭曲大學生的訴求,繼續玩弄「語言偽術」,試問梁特如何取信於民?特府又何來威信?管治怎會不舉步維艱?

梁特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回應學聯舉行的罷課時說:「大學同學和全香港社會追求民主,這個是我們香港人的共同理念。我完全認同大學同學他們的訴求,希望能夠盡早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選香港的行政長官。」大學生和香港社會追求民主是事實,但絕對不是要求落實中共式普選。事實是,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落實的一人一票,與一千二百人選舉委員會沒有兩樣。

對於民主,可能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明顯的是,梁特心中的民主,與大學生心中的民主是兩碼子事。因為緊跟中央步伐的梁特,心中的民主,絕對不會是西方的民主,不會是選舉民主,而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協商民主是指政治共同體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過參與立法和決策等政治過程,賦予立法和決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協商或公共協商,強調對話、討論、辯論、審議與共識。但一旦加上了社會主義在前頭,便變成了中共特色的協商民主,不可同日而語。

國家主席習近平總書記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六十五周年大會上明確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

習近平說,「實現民主的形式是豐富多樣的,不能拘泥於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說只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評判標準。」這是否在回應香港人對民主的訴求呢?但歸根究底,他指出:「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產黨執政和國家治理上來。」也就是說,在大陸,所謂民主,就是讓中國共產黨繼續執政。

但究其實,這種具有中共特色的協商民主,實脫胎自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和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討論、批評、說服教育」模式;而「新民主主義的議事精神不在於最後的表決,主要是在於事前的協商和反復的討論。」(周恩來語)。對於毛澤東來說,民主可以很簡單,就是「讓人講話」。毛澤東一九六○年一月三十日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發表題為《沒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的講話時指出:「要使全黨、全民團結起來,就必須發揚民主,讓人講話。在黨內是這樣,在黨外也是這樣。」

毛澤東認為,「凡屬於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於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而不能用強制的、壓服的方法去解決。」(〈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七年版。)由此觀之,毛澤東將民主解釋為一種方法,即「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

因此,即便是被視為反對派的泛民議員,也有機會在上海、在深圳向中央代表發表意見,充分討論,但結果卻是官媒的連番批評,現在中央和特府則不斷向市民洗腦式的教育:「有票,梗喺要」。充分體現了中共特色的協商民主。


曾偉強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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