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齊物論》云:「狙公賦芧,曰:『朝三而莫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莫三。』眾狙皆悅。」(莫,古暮字。)「朝三暮四」原意是告誡人們要注重實際,防止被表面假像矇騙。如今人大常委會和狙公都是打着同一個算盤,問題是,香港普羅大眾可不是猴子。
由一千二百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和由一千二百人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有何不同之處?兩者名異而實同,唯一不同之處可能是選委會必然能夠選出中央的首選,但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提委會卻未必能夠保證中央的首選一定勝出。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舉行第十次會議,會議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二○一六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值得注意的是,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從二○一七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這個「可以」,實在可圈可點。而《決定》是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不是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問題;故此,不論二○一七年能否實行普選,這個決定理論上也適用於二○二二年或以後的普選。
梁特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因應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會見傳媒時強調:「今次不是最後的一個方案,不是一個所謂終極方案。」他指出,日後還可以根據《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款,提請中央修改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問題是,人大常委會發出的信息明顯不過,就是賦予港人的所謂「普選」,就是在「餐肉丁」和「火煺丁」之間作出選擇,不可能有「雞絲通粉」。梁特有意無意間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說成「方案」,說明所謂的「五部曲」,實質就只有「兩部曲」,現在擺在眼前的《決定》,不是人大常委會同意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需要修改,而是如何修改。
由全港合資格選民投票選出中央欽點的行政長官,會提高這個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嗎?這種既愚民又擾民,徒具普選之名而無普選之實的選舉,無以名狀,強名之曰「中共式的普選」。梁特還說:「我們會盡我們最大的努力去做,因為大家知道,我們能夠爭取到人大常委會支持香港可以在二○一七年以一人一票這個歷史性的方式、一個破天荒的方式、民主的方式選行政長官。無論這個提名程序是怎樣,我認為都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希望市民能夠共同珍惜這個機會。」說實在的,這一票的意義,也許在於否決中央欽點的首選候選人而已。
被問到對話大門是否已經關上時,梁特直言:「現在基本上有兩個選擇。一個選擇就是根據人大常委會今日的《決定》向二○一七年普選邁進;另一個選擇,就是我們原地踏步。」也就是沿用二○一二年一千二百人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方式。問題是,如果沒有實質的改變,原地踏步又有何不可?至少不用勞民傷財,要數百萬合資格選民一同走出來上演一場由中央導演的鬧劇。
值得一提的是,《決定》公布了以後,泛民議員的反應是既憤怒又失望,力斥其不是之餘,亦矢言否決特府提出的方案,並在翌日由李飛主講的政制簡介會上示威抗議。泛民的失望,正好說明泛民的失敗。同時,「佔中」發起人揚言發動一波接一波的運動,其他一直爭取「真普選」的團體也醞釀包括罷課、流動「佔中」等行動。
事實是,眼前的抗爭已無助爭取「真普選」,因為中央態度是強硬的。《新華社》當天的報道說得再也明白不過:「實行行政長官普選……關係到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必須審慎、穩步推進。」可不要忘記,五千年來,中國的當權者對付人民是從來也不手軟的。與其虛耗精力,不如放眼二○一五年的區議會和二○一六年的立法會選舉。相信建制派早已秣馬厲兵,作好部署,泛民主派呢?
曾偉強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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