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條國寶級中華鱘魂斷香江。今天(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二日)多份報章不約而同以「安樂死」為題,報道海洋公園一條中華鱘之死。動物安樂死被視作尋常,人類安樂死卻爭議不斷。那說明甚麼呢?
昨午安樂死的中華鱘,是至今在海洋公園內死亡的第七條中華鱘。這條是今年二月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贈送的十五條中華鱘之一,該批中華鱘早前亦先後有三條因細菌感染而死亡。早於二零零八年,海洋公園獲贈首批中華鱘時,亦有三條死亡。
海洋公園表示,該批今年二月獲贈的中華鱘,在檢疫初期有五條呈現細菌感染徵狀,其中一條已康復,三條死去,餘下一條身體狀況不斷惡化,自五月至今接受深切治療無效,前天園內獸醫與大陸專家商討後,決定將其人道毁滅。
老子常言:「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意思是天地無所謂仁,也無所謂不仁。天地看萬物和那個祭祀完畢被丟掉的草狗一樣,沒有高低等級之分。也就是說,天地看待萬物是一樣的,不對誰特別好,也不對誰特別壞。而不同的「類」在天地間的地位也是一樣的,各自的造化,順應自然便是。
只有人類才會自視高萬物一等,自詡萬物之靈。但畢竟死亡是人類不能戰勝的,聰明的人類反被聰明所誤,將存在於世視作生命光輝。無疑生命是寶貴的,但當我們認同讓無生存希望的其他動物安樂死是「人道」的行為之際,將無生存希望的病人存在於世的時間人工地延長,又是否「人道」呢?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在立法會大會上,書面回答議員關於安樂死的提問時指出,「醫管局偶爾會接獲個別人士詢問關於安樂死的事宜,當局未有統計這方面的數字。」換句話說,特府一直漠視甚至迴避安樂死這一議題,理由是「安樂死是一個非常複雜而具爭議性的議題……是違法及不道德的做法……而現行法律及《(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經已反映了社會的看法。」問題是,正正是因為現行法律不容許,才需要調整思維,修改法例。事實是,現行法律反映的永遠是過去的看法。
現實是,各地爭取安樂死的聲音一直不絕於耳。加拿大最高法院即將展開聆訊,審理一宗醫生協助自殺的上訴(Carter v. Canada)。在二零一一年,該宗訴訟由兩名罹患退化症的女子(Carter 和 Taylor)提起,挑戰政府不容許協助死亡和安樂死的法例。雖然她們已經死去,但翌年法院裁定她們勝訴,並給予加拿大國會一年時間,修訂有關協助死亡的法例。
不過,加拿大政府不服上訴,去年上訴得直,代表Carter 和 Taylor的一方則上訴至最高法院。就在最高法院審訊前夕,二零一四年十月八日加拿大CBC新聞報道最新的調查顯示,八成四的受訪者支持醫生協助自殺,他們認同醫生應能幫助那些仍有意識,並承受着無比痛楚的末期病人離世。這項調查的結果對法院的裁決有沒有影響,不得而知,但卻反映出民意的方向。
荷蘭是最先容許安樂死的國家,自二零零二年起將安樂死非刑事化。去年約有五千名荷蘭人選擇安樂死,比前年增加一成五。絕大部分是癌症病人,只有五宗因程序問題需要有關當局跟進,但都不涉及刑事。在荷蘭,安樂死法律導致了相對透明的醫療實踐。雖然並不能簡單地將這一結論照搬到其他國家,但其可能為這些國家中有關協助死亡合法化的爭論提供一些啟示。
曾偉強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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